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

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8-16
项目业主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JFZB[GK]2024025、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4025

项目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5,100.00元

采购包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预算价(或控制价或标底价)的编制)1):

采购包预算金额:1,997,5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97,55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预算价(或控制价或标底价)的编制)11(项)供应商依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进行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或控制价),提交成果资料。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应提供符合国家省市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的服务,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配合采购人及财政审核部门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服务过程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编制和审核的通知》(闽建筑[2005]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最新的相关政策,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工程量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工程预算总造价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1,997,5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最终造价咨询成果

采购包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预算价(或控制价或标底价)的编制)2):

采购包预算金额:1,997,5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97,55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预算价(或控制价或标底价)的编制)21(项)供应商依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进行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或控制价),提交成果资料。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应提供符合国家省市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的服务,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配合采购人及财政审核部门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服务过程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编制和审核的通知》(闽建筑[2005]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最新的相关政策,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工程量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工程预算总造价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1,997,55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最终造价咨询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6 2024-08-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本项目收标窗口及开标室信息详见开标当天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联系方式:13859994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15259984384、13799275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泽平、林颖

电话:15259984384、1379927563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相关附件: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一二期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240816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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