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地区:云南 文山州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8-21
项目业主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剥隘镇、归朝镇、木央镇(含睦仑站)、者桑乡、洞波乡、谷拉乡、那能乡、板仑乡、花甲乡、阿用乡10个乡镇共11座污水厂(站)及配套污水管网,扩建集镇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富宁县城区安好农贸市场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8-21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6-612859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陆师
办公电话:0876-306963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承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陈虹
办公电话:0876-2843668移动电话:138876588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600202400483001001
标段名称: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8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12 09:00
开标地点:(富宁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5346.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剥隘镇、归朝镇、木央镇(含睦仑站)、者桑乡、洞波乡、谷拉乡、那能乡、板仑乡、花甲乡、阿用乡10个乡镇共11座污水厂(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含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充电桩等附属设施)的产权;改造提升后的安好农贸市场的经营权(经营期限20年)。包括以下工作(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的资金筹措、资金管理及使用。 2组织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等所有与本项目前期有关的工作。 3配合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建设支出预算 4按月或按季度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具有为本项目提供货币服务的能力,并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直至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5代理组织开展设计招标、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监理招标等涉及的前期服务工作及施工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招标活动。 6对施工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涉及全部工作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7负责办理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协助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及实物交付使用等。 8按照政府审计部门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 9完成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完成委托人口头或书面委托的涉及本项目其他工作事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能力及工程项目管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完成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近一年内没有受到省、市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pdf2024-08-20 10:00:26
2招标公告-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doc2024-08-20 10:00: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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