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22
本招标项目“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内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内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2项目位置: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响水河子乡龙岗山南麓
2.3项目建设规模:内配套工程建设雪场接驳系统,缆车站(10栋装配式成品)、缆车库(山下5栋)共、8000平方米、造雪系统、造雪泵房(3个)1200平方米、雪地机械;建设雪场内道路、停车场等工程。配套工程建设滑雪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1352滑雪服务站500平方米、1075滑雪服务站1500平方米,赛场运维中心2000平方米、综合管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配套工程包含雪场接驳系统、缆车站、缆车库,雪场内道路、停车场等工程,配套建筑、综合管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监测工程(气象、地灾)等。
2.4工程建安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4.46亿元,其中内配套工程约6.59亿元。
2.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设计及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7最高投标限价:766.92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要求:1.如发现投标企业所提交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严禁投标企业有挂靠、分包或转包行为,如发现上述现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2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方式:线上获取。
4.4售价:0元。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09:00。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并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解密时间30 分钟,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时间超出规定的解密时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6.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补充
7.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7.2其他公告内容: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3监督部门: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
7.4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7.5监督部门联系人:蔡工
7.6监督部门电话:024-5506702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建州街6号
联系人:孙玢
电话:024- 550222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宋永平、李娜、张洪锋、张文凯、王劲松
电话:010-62108272、15001048259
传真: /
邮箱:songyongping@cntcitc.com.cn
9. 异议
9.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联系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永平、李娜
联系电话:010-62108272、1500104825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9.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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