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32722]ZDTZGC[CS]20240004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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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按文件给定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本项目标的名称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评审专家将以填报的数据为准修正其企业类型。(2)本项目价格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界测量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时间:
地点: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