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小凌河左岸堤防工程(百股大桥至解放路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锦州市凌河区小凌河左岸堤防工程(百股大桥至解放路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3-00309 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小凌河左岸堤防工程(百股大桥至解放路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凌河区小凌河左岸堤防工程(百股大桥至解放路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实际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专业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2日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凌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锦铁里32-1号 联系方式: 0416-508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 0416-3486888 邮箱地址: 2191220272@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7215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女士 电 话: 0416-3486888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