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QZ-ZB-2024006
项目名称:长安区2024年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4年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长安区2024年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4年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4年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3) 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 2023 年7月至今任意 1 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7 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
(11)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全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