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3号地块EPC
总承包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002408G-001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3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托克逊县中泰新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托克逊县境内,位于新疆自治区九大风区之一的小草湖风区,场址分布比较分散,可分为5个地块,每个地块面积最小约4.4km2、面积最大约 42.4km2,各个地块之间距离较近,直线距离约1km~6km。风电场场址临近G30连霍高速、G3012 吐和高速以及县道、乡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1.2建设规模:
(1)整个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风电装机容量1150MW,新建1座110kV升压汇集站和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
(2)本标段建设规模:本标段为3号地块风电场(约40台风电机组,装机容量298MW)的EPC总承包工程。
2.1.4总工期:367天(日历日),计划于2024年9月28日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除本标段外,还有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风电场1、2、4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5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三标段)、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四标段),四个标段同时开工建设,协同按期并网发电。
2.1.6其他
(1)设计成果质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2)施工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同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每阶段成果(含设计、施工成果)必须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招标人通过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4)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技术规范等要求。(5)其他设计、施工、验收等均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技术规范等要求。
2.2招标范围(详见合同相关条款):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3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作范围同时还包括但不限于:
3号地块风电场场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含测绘)、设计、设备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塔筒内饰件、锚栓组合件)由发包人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现场储存管理、施工(含施工前期准备)、调试、竣工验收;临时租地;所有风场内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场内临时施工道路、永久检修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道路具体范围参考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总平面布置图);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场内集电线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负责配合220kV送出工程与风场区220kV升压站的衔接、配合、协调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建安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配合工程所有手续办理;重大方案评审现场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吊装等;配合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电能质量检测、等保测评备案(含第三方测试报告);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通过招标人验收。总承包人负责临时堆场(除叶片外的二次倒运)及设备(含甲供)的卸车与保管,以满足设备到场进度要求,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安全生产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本项目极大风速高(50年一遇3s的极限风速超过70米/s)详见测风数据。设计时需充分复核机位的情况及相关荷载,提出修缺或优化意见,并对可能存在的极限风速影响下的施工做好预案,并承担上述相关的安全责任。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表及说明)。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务,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相关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或(2)即可:
(1)独立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业绩: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同一份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以下业绩:
(2.1).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A、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EP或EC或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采购或设计+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
B、设计企业为联合体配合单位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
(2.2).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A、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EC或PC或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施工或采购+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
B、施工企业为联合体配合单位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施工。
3.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该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同一份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采购及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电力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人。
3.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网通知书(或并网意见书)扫描件;合同承包内容需反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施工项目负责人。
3.7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班子管理成员(标准配置包括项目经理、总工、质量主管、安全主管、土建施工员不少于4人、测量员、水电安装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少于2人、吊装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总计不少于14人,不包含商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均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总工须具备机电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对应岗位的上岗证书或执业证书。
(2)设计项目班子管理成员(专业配备齐全、主要有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均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电力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类证书。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须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
3.8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scm.zthx.com/)”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权限交易商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
3.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1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本标段及其余三个标段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1日10时30分到2024年09月0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 (http://scm.zthx.com/)完成供应商注册(仅完成账号注册即可),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请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 (http://scm.zthx.com/)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管家使用说明”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包”,使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汇款凭证,待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确认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 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后,投标人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营业部
账号:658658301013000147465
行号:301888088802
电汇时备注:“10002408G-0016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在线远程异地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进入,进入本项目后选择“开标”点击“进入开标大厅”;本项目同时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视频,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准时登录腾讯会议(腾讯会议:腾讯会议APP会议ID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告知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7.2如因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260370491@qq.com邮箱(邮件名称:单位名称+招标编号 ),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的指定邮箱或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前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7.3潜在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企业+个人(法定代表人)】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CA办理:登陆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首页→操作指南(帮助中心)→“供应商电子签章操作手册”;按照以上操作完成后,联系CA 数字证书办理人:管星宇:15292888152;技术联系人:窦立鑫,电话:18599150077。
7.4 本次招标:(1)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风电场1、2、4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2)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3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3)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风电场5号地块EPC总承包工程(三标段)、(4)中泰新能源托克逊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四标段),四个标段同时招标,四个标段不可“兼中兼得”。
7.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新疆中泰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计划商务)部/新疆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托克逊县中泰新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研发中心第一层 114 室
联系人:刘超
电 话:13779215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化学办公楼15楼招标中心
邮编:830063
联系人:蔡子杨
电话:18290635879
电子邮件:2603704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