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AHCJ-2023-276
2、项目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南站科技园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南站科技园项目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用地面积约130374.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5161.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42731.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62429.98 平方米。该项目南、北两标段涉及安全等级一级的深基坑,根据芜湖市安监站及评审专家要求,一级基坑的监测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证书,我司具备的是乙级资质证书,不满足资质要求,为了顺利开展基坑监测业务,保证项目质量安全,拟确定1家合格供应商承接此项基坑监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7、项目预算:604000元。
8、服务期限:暂定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自接到甲方通知入场,入场完成基坑监测,待出具正式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检验完成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离场。
9、项目类别:服务类。
10、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招标人指定场所位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能够体现其个人姓名的缴费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4、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货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09:00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邮箱号:904770293@qq.com)。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营业部
账 号:34050148860800001634
行号:105361048017
汇款或转账时,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安徽城建AHCJ-2024-276标书费”字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4点15分
2、开标地点: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6F-603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ucd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联系人:牛主任
电话:18019926056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联系人:徐工(17855127968)
电话:0551-62878578
邮箱:904770293@qq.com
八、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如需开具相关发票,请开标结束后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整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营业部
账 号:34050148860800001634
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AHCJ-2023-276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项目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