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五个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市
类型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分类
地质灾害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03
项目业主
勃利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2024XY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勃利县五个乡镇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已由 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勃发改字〔2023〕40号文件、勃发改字〔2024〕87号文件、勃发改字〔2024〕88号文件、勃发改字202489号文件、勃发改字〔2024〕9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勃利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勃利县五个乡镇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勃利县境内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大四站镇:废弃采石场修复31.65公顷。工程建设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生态景观恢复工程及砌筑工程。

2双河镇:治理总面积23.37hm2。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工程、覆土种植工程、土壤重构工程、其他设施及监测管护工程

3青山乡:治理总面积226244.94m2。工程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覆土种植工程。

4勃利镇:治理总面积25.075hm2。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边坡危岩清理、边坡整形、覆土植被恢复等。

5小五站镇:治理总面积20.83hm2。工程建设包括: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监测和管护工程。

2.4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递交成果文件,同时配合本项目全周期服务直至施工工程结束。

2.6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以及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2.7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99万元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勘察、设计)、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90400:00时至20240911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924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4092409时00分。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勃利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64-85246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宣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24号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09868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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