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辽宁 沈阳市
类型
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03
项目业主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9/3】【我要打印】【关闭】

(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13-00162 项目名称: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76,419.13 最高限价(元):2,176,419.13 采购需求:查看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2. 供应商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时,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报价必须有造价人员签字盖章。

3. 供应商须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及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不允许漏项、擅自增项(措施项目例外)及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

4.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

5.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若存在其他问题,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

投标报价应由供应商或受其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除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规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及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外,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隆台街道运输综合服务站项目

 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单家村,稻梦小镇大门东侧,101国道公路控制线26米范围内

 

二、编制依据

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明细单及工程量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辽宁);

3、国家、省、市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建设单位回复函件等

 

三、编制范围

1.清单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或开标地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或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联系方式:13940437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6室联系方式:024-22828557-1011邮箱地址:lnzsgcxmgl@163.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账户名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10090092000795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鹏、丁术美、王颖、孙泽明电  话:024-2282855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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