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地区:江西 新余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06

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已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9874.50万元。新余高新区排水干渠行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主要为排涝通道改造、调蓄设施建设、雨水管渠提升、排涝泵站改造以及智慧平台建设等。

2.4本工程总投资:约1494万元。项目的设计勘察费约1494万元(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并协助招标人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拟派本设计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项目总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10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10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10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均可。

:上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等不得互相兼任,上述社保证明,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

(4)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打印件)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9日至20240929日,用CA锁登录、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 30 900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2/service.html)。

6.4 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7、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8、设计补偿费用说明

1、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对落标单位不予补偿,投标人自行负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9、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

      人: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1301

      人:李先生

        :0790-6863875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市群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龙湖村委龙湖村3

      人:陈先生

        话:15797761108

招标监督部门:新余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址: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

        话:0790-7136026

      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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