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水表送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水表送检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报价,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水表送检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保证完成我公司水表检测任务,现需要采购送检服务进行水表送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送检车辆类型:1.2—1.5吨载货汽车。
(二)随车司机:送检单位需配置司机及两名随车搬运,负责搬运及装卸工作。
(三)运输货物名称:水表
(四)送检范围:广州市内
(五)送检要求:水表运送量约61万只,运送次数为814次/年。
(六)送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一年内。
(七)本项目以月结形式,经双方核对送检单据后按实结算。车辆送检服务费包括且不限于车船税、保养费用、维修费、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第三者不低于100万元)、检审费用等,并提供车辆合法上路的相关证明证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车船税、车辆年检、交强险、全车商业保险等,同时,车辆服务公司须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工作。
(八)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600,000.00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响应人报价时需提供详细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与本项目同等规模且与其的报价相近的成功案例,如提供的成本分析经评审小组评审不合理,或没有提供成本分析或成功案例,则评审小组可认为其响应低于成本价响应而否决其响应。
(九)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须在报价文件里提供该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三)未被“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四)供应商提交《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登记方式和时间:
(一)登记方式:响应人在对本项目响应登记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gzebid.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响应人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响应登记,登记时需缴纳100元的平台使用费。具体注册登记和缴费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7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报价方式,不接受线下纸质报价。供应商根据本公告提供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线下盖章签署后扫描上传系统后进行系统加密。具体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二)递交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迟于上述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七、响应保证金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
(二)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汇票、投标保函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本项目接受子账号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网上登记成功后,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new.gzebid.cn/#/)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子账号。
(三)每个响应人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四)递交时间: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迟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响应保证金将被视为未递交。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一)本次采购以综合评审最高分的供应商评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办法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第四章“拟签订合同模板”及响应文件的报价表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如成交供应商书面回复放弃承包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再次确定供应商,并重新办理《成交通知书》手续,或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九、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子账号,未按时缴纳到指定的子账号,视为未收到采购代理服务费。
(二)无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次报价的有关费用。
(三)供应商在报价表上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及价格,若未有另外注明,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有关项目的报价内。
(四)若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五)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先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联系电话:020-8778468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泓、杨彩誉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0-83546109、020-83542040
(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