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东文创综合片区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2476米、污水管道1228米、给水管道1602米、中水管道745米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估算:10741.3万元服务期限:预计730日历天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2024年3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2 00:00至2024-10-08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9异议和投诉(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本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雪菲电话:15175235409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双堂村2区108号10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12-5302108,邮箱:xxzjj5302108@163.com1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12根据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及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雪菲电话:15175235409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双堂村2区108号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5302108
电子邮箱:xxzjj530210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亿联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雄县铃铛阁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双堂村2区108号 |
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71800 |
联系人: | 孙鹏 | 联系人: | 李雪菲 |
电话: | 0312-5818102 | 电话: | 1517523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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