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2
项目业主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招标代理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财磋商采购-2024-56 | |||||||||||||||
2、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9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报审、施工组织到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用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室内装修主要包括楼内装修施工、墙体改造、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及空调工程、文化建设等内容; 5.1建设规模及内容:山阳分局院内西配楼地上三层建筑,总面积约 1490.7 m2;(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用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5.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4项目地点: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中路55号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5.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设计阶段工期为20天,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保期: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上文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6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在开标、评标阶段及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若发现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以上第 3.4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号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号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北京时间); 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中路55号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176391868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91-212788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91-2127884 |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