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地区:陕西 安康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3
项目业主
安康临港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安康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该项目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2023】226号、安高新经科发【2023】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临港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争取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承包模式和招标方式;项目承包模式采用EPC模式,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东至民丰路、西至民乐路、南至规划产业一路、北至产业二路;

3.2 工程规模:拟建项目占地面积64559.67 m²,总建筑面积78814.16m²,其中建设3栋两层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50964.16m²,均为钢结构戊类厂房;建设配套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2785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50m²,地下建筑面积5000m²;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3.3 项目投资总额:约36694.52万元;

3.4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和争取银行贷款。

3.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6 标段类型:安康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项目标段类型EPC模式。

3.7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含后续技术服务等)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工程总承包为牵头单位。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申请人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4.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4.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informationSearch/personSearchst?&pageNumber=1)可查询;外省进陕的施工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陕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的查询截图。

5.申请人信誉要求

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资格审查方法

6.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6.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6.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7.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4年09月13日09 时00分至2024 年09月20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投标确认。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9月13日09 时00分至2024 年09月20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10.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10.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00分。

10.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1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10.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其他

1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1.3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11.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5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6相关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临港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话:15909158355                   

 址:安康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C6栋10楼       

 编:725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工                            

 话:0915-3117060                     

 址:安康市兴安门花园小区4幢06室      

 编:725000                              

邮  箱:446709551@qq.com

 

 

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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