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312
项目编号: D6403-20240913000001
项目名称: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中央财政--吴忠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1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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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吴忠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一标段 | 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 兽医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38000 | |
2024年中央财政--吴忠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二标段 | 鹅喉羚专项调查监测 | 其他林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8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018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调试;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 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3)财库[2006] 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为兽用医疗器械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为兽用医疗器械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 2024-09-13 18:00:00 至 2024-09-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 QQ群 311870151获得帮助。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36号
联系方式: 0953201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226号
联系方式: 18995355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强淑君
电话: 09532018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叶佳慧
电话: 1899535510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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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