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快速路系统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快速路系统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快速路系统道路维修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2023年道路检测评定结果,解放北路、迎水道、津滨大道、昆仑路、西青道、简阳路、千里堤7条道路部分路段车行道路面破损状况指数(PCI)评定为B、C、D级,人行道破损状况指数(FCI)评定为C、D级。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应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本次招标为快速路系统道路维修工程造价咨询,包括解放北路(张自忠路-保定道)、迎水道(迎水地道-外环辅道)、津滨大道(万东路天桥—雪莲桥)、昆仑路(海津大桥—程林庄高架全线主路)、西青道(前园桥—西青道立交、北营门立交—西站隧道)、简阳路(复康路立交-雅安桥)、千里堤(天河桥-佳宁道)辅道等路段实施大中修。
(1)解放北路:维修范围为保定道—张自忠路,全长1.18km,维修面积约2.14万m2;
(2)迎水道:维修范围为迎水道地道(含)—外环辅路,全长约1.59km,维修面积约5.17万m2;
(3)津滨大道:维修范围为万东路天桥—雪莲桥,全长约2.77km,维修面积约19.21万m2;
(4)昆仑路:维修范围为海津大桥—程林庄高架全线主路(含)桥面,全长约6.1km,维修面积约28.56万m2;
(5)西青道:维修范围包括两个路段,一是前园桥—西青道立交全长约1.73km,维修面积约10.9万m2,北营门立交—西站隧道,全长约2.39km,维修面积约6.11万m2;
(6)简阳路:维修范围为复康路立交桥—雅安桥,全长约1.6km,维修面积约6.57万m2;
(7)千里堤:维修范围为佳宁道—天河桥,对辅路及人行道进行维修,全长约2.3km,维修面积约8.8万m2;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快速路系统道路维修工程造价咨询,包括解放北路(张自忠路-保定道)、迎水道(迎水地道-外环辅道)、津滨大道(万东路天桥—雪莲桥)、昆仑路(海津大桥—程林庄高架全线主路)、西青道(前园桥—西青道立交、北营门立交—西站隧道)、简阳路(复康路立交-雅安桥)、千里堤(天河桥-佳宁道)辅道等路段实施大中修。
招标内容:(1)根据方案和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2)全过程造价控制。
2.4 服务期限:自委托单日期日开始实施至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全部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 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八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1.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近八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市政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工作。
3.1.5 财务要求:附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年 9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不邮寄 元。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300171 邮编:300171
联 系 人:张希昌 联 系 人: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022-24306249 电话: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022-24306249 传真:022-8418600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gc@tjbd666.com
网 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希昌,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63081917,传真:63081917。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