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NCHT02A20240044G | 桓台县起凤镇乌东村54亩土地流转项目 | 2024年09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 挂牌价格 | 700斤/亩/年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乌东村村民委员会 | 住址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乌东村 | 联系人 | 孙维宝 | 联系电话 | 13583332123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3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乌东村 | 标的性质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经营权 |
| 不动产权属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乌东村 | 权属证书名称 |
| 证号 |
| 坐落 |
| 标的四至 | 东至:一组西地界; | 南至:生产路; | 西至:一组地界; | 北至:生产路;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约54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的耕地经营权进行流转。挂牌价700斤小麦/亩/年,采用网络连续竞价方式,正向竞价(加价),价高者得,竞价步长20斤小麦/亩/年。一、流转期限和价款支付:流转期限为三年,价款一年一付,共约13.608万元。竞得者缴纳流转费用采取现金支付和小麦支付两种方式,如支付现金,则按当年当日小麦收割时的市场价格计算,5日内打到村委指定银行账户上,村委一次性支付农户小麦款;如支付小麦,要求小麦的干湿度必须在12.5%左右,且将小麦运到村委指定地点,农户前来领取小麦。二、流转用途: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用于粮食种植。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且合同签订以实际测量亩数为准。四、保证金:竞买人需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缴纳2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完毕后划拨到村委账户,抵作最后一年的流转费用,多退少补。五、其他要求:1.仅面向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竞买人需实地了解耕地情况,竞得后若有地片配套设施不全问题,由竞得者自行解决;3.竞得者不得将土地转让他人,若竞得后放弃,保证金不再退回。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桓台县起凤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保留价 | 价款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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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仅面向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挂牌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报价时间 | 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网上报名 | 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毕后,转为成交价款,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指定账户,利息原路径退付;产生溢价的,余款由竞得主体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自行向项目实施主体交纳。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桓台县起凤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张金晓 | 电话 | 0533-8686138 | 交易机构 | 起凤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联系人 | 杜璇 | 电话 | 0533-8686158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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