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编制133团分院、148团分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新疆 兵团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4
项目业主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
招标代理

(采购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市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HXZB-2024-052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编制133团分院、148团分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B-2024-052

二、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编制133团分院、148团分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单价

合计

HXZB-2024-052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编制133团分院、148团分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编制

2

5000

10000.00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

2

52000

104000.00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114000.00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及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且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可以开展工程咨询业务;中标后供应商若为疆外单位需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专业含有建筑工程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评审时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需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24915(上午10:00—14:00时)至2024924(下午16:00—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且印章齐全)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3 开标时间:2024年92516:30(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将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915日至2024 年92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市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人:袁继胜

址:石河子市西一路411号

联系方式: 0993-205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人:陈美竹刘燕

联系方式:15999299622 1519958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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