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XCGDL0240912Y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括:荤鲜类、调味品类、蔬菜类、主食类、食用油类、瓜果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2个标包,标包1-肉禽类及调味品采购及配送服务;标包2-蔬菜、粮油及瓜果类采购及配送服务。
3.多标包投标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多个包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包的成交资格。如参加的多个包同时评分排名第一时,只能依序(包号顺位顺序)获得其中一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在其他包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注:投标供应商第一包评分排名第一时,如同时报名了第二包,在第二包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4.预算金额:根据以往年度采购及配送预估80万元/年(预定),服务期最长三年,故计算预算总金额为240万元(预定)。
5.最高限价(折扣):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服务期最长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合同均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中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3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3、现场踏勘联系人:汪敏 电话13135746057,踏勘地点烈山大道728号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机关大院。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728号
联系方式:刘家宇 18008665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杨炎 0722-333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炎
电 话: 0722-33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