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地区: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类型
EPC
分类
智能化工程,房建工程,铁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8
项目业主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7812024090602001

1.招标条件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已由满洲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满审服投字[202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位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内,阳光大道以东,纬二街以北。

2.2.建设规模: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铁路口岸作业区、公路口岸作业区、国际快件中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多式联动管理系统四大部分,总建筑面积约5000m2

2.3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工程总承包(EPC),为交钥匙工程。

2.4设计要求

(1)具备以接口形式获取铁路货物运输在途信息的能力。

(2)库房布局满足使用功能多样性。

(3)总图布置有关指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要求。

2.5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效果图设计、相关设计材料的报审报送、竣工图绘制、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满足设计要求。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各系统对接、联调联试、竣工验收、开通、移交及工程交付、工程保修、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计划建设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建设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以上开竣工日期只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勘察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或取得招标人认可。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2.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840.1982万元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j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k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l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本资质为住建部202011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企业注册的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书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企业信誉、财务、业绩资料(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同一标段,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6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见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bszn_5122/czzn_5126/))。

未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CA在线办理中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员CA证书)。线下咨询:满洲里市财政大厦4楼内蒙古满洲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CA证书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470-6261619)。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企业信息完善;1、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完善。2、企业资质信息应当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身份申请中对应主体身份上传主体身份。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银行转账形式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法定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形式。

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A1507812024090602001

标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金额(元)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开户行:中国银行满洲里分行营业部

39.2万元

账户名称: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账号:155616431691

说明:(1)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未启用投标保证金(含电子保函)平台功能,在此功能启用前暂由招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工作。

(2)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并备注“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中俄快运班列监管及集散中心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选用除银行转账外的其他方式,投标人应将相关担保凭证原件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4)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5)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不超过2%收取。

(6)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470-6261619/4009980000)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3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4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满住建[2018]215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进入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全面实现招标投标无纸化。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开标室:(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见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bszn_5122/czzn_512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0470-6236272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华埠大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70-623627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炳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市政小区3号楼3单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190980818

日期: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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