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地区:河北 沧州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9
项目业主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I1301000075065303001G01招标内容:

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主要改造二次网供热管网,改造楼内供热立管,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2)建设地点:肃宁县,涉及62个小区及区域;(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4)质量标准: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或由具有相适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权利与责任。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勘察单位不得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002024-09-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8.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8.3 是否远程异地:否。8.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研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琦;电话:0311-8683803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肃宁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人/供应商9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研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武垣西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95号中土国际大厦H1-205室
邮编:

06235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梁科长

联系人:刘佳琦
电话:

0317-5033017

电话:0311-86838035、1803212608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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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eiyanh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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