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次)

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8
项目业主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政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200G24072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文件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建发改审发(2022) 24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政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次);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2.3建设规模:(一)地上环境部分:新建道路沥青混凝土硬化 19116.50 平方米(其中罩面 6434.95 平方米),混凝土砌块路面 8640.14 平方米,路缘石 3828.80 米,界石 1280.50 米,补齐路灯 276 盏,蜘蛛网线架空 15728 米,阳光车棚 30 座,休闲座椅 12 座。(二)地下管网部分:改造污水直径 400 毫米地下管网 5964 米,改造污水直径 150 毫米地下管网 2750 米,改造污水直径 500 毫米地下管网 120 米,新建化粪池 39 座,直径 1000 毫米混凝土预制污水检查井 383 座,直径 1500 毫米混凝土预制污水检查井 9座;改造雨水直径 400 毫米地下管网 843 米,改造雨水直径 300毫米地下管网 2770 米,改造雨水直径 500 毫米地下管网 258 米,直径 1000 毫米混凝土预制雨水检查井 113 座,直径 1500 毫米混凝土预制雨水检查井 8 座,砖砌偏沟式双箅雨水口 107 座;新建室外(PE100)生活给水管道 5466 米,新建室内(PP-R)生活给水管道 9732 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并移交档案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38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工程造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3565.33万元(其中,施工费为3503.83 万元、设计费为61.5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相应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满足以下条件:

3.1.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2019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3.1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3.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6财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7)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1、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2、上述第(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至投标递交截止前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8)凡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9.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9.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1909时00分至2024年109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4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4.5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9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10909时00

7.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其它

9.1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 提起异议、投诉。

9.2线下投诉渠道

9.2.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 号楼

电话:0452-2799768

邮箱:qqhrggb@163.com

9.2.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话:0452-2427457  

箱:3182631299@qq.com

10.联系方式

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政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

人:刁先生

  话:0452-59512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3号

人:李女士

  话:0452-2347383

电子邮件:hljlczb099@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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