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第二次)

地区:广东 汕尾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19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于2024年9月10日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

补充内容所在位置

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4条款号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勘察设计期间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五: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设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勘察设计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一、委托人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督促、检查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3.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依法参加各类安全保险。

4.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5.在承担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对勘察设计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结清勘察设计费用后自然失效。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工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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