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BHZ-20240901G
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标的名称: 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服务需求:宁波高新区全域,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地块进行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点00分。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4.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 号上海银行大厦 11-2-5。
收件人:汪源洁联系方式:0574-87300622、19550308002
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8727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146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慧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 号上海银行大厦 11-2-5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源洁、朱真真、刘静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0622、19550308002
质疑联系人:沈志翔
质疑联系方式:1586730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