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

地区:新疆 阿勒泰地区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21
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09-21 00:00浏览 0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 65432124091900249001)  一、招标条件 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65432124091900249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招标人为布尔津县津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2.项目规模:新建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栋(主体为剪力墙结构),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用房8栋(主体为钢框架结构)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新建室外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包含:围墙、大门、铺装硬化、给排水、暖气、消防、电力、监控等工程。总建筑面积 35377.47m2,其中:住宅式保障房面积 4219.24m2,宿舍式及配套面积31158.23m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清单等所有初设图纸内容(招标人单独采购项目除外)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432124091900249001001标段(包)名称: 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采购工作内容::按合同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的设计文件、货物、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3、施工工作内容:(1)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体详见3.投标其他条件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体详见3.投标其他条件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1年(指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当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一致时,二者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设计单位应配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匹配完善的专业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8人;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6人,包括按照国家规范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建筑工程质检员(或建筑工程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材料员、造价师等。并承诺以上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日。 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裁判文书网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名单;且上述材料需保证真实性并作出承诺 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到 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至晚上23:002.获取方式: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4.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布尔津县津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仙湾路水电公司办公楼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联 系 人:王世龙、腾格斯(项目代建) 联 系 人:魏少雷
电 话:18167680756、13325597399 电 话:199906557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25549022@qq.com
 2024年09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来源链接
***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