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三期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4-520000-60-01-4654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2.2 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20kV大寨(丙坝)升压站至220kV沙盘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谷目村,占地约22.302亩,送出线路从 220kV 大寨(丙坝)升压站向东出线后,沿途经过龙洞、铁厂、老豹冲、水井田坝、石老虎山、马蹄井、余家寨光伏、马蹄井光伏等地点后接入220kV 沙盘升压站。(2)220kV大寨(丙坝)升压站建设主要内容:建设主变1台,容量1×360MVA;220kV主接线为线变组,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结构,新建1个220kV户外GIS间隔(包括母线筒、断路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快速接地开关等),220kV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采用户外敞开式结构;35kV 配电装置采用2段独立的单母线接线,每段出线(集电线路)8回共计16回,集电线路采用电缆出线,其中每段出线2回至拟建的老屯坡风电场;建设2台SVG,容量为2×40MVar;建设接地变2台,其中一台兼做站用变;建设1台施工变压器及其线路,工程结束后移位至站内转为备用站用变;建设配套的二次设备系统和其它系统。进站道路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对侧间隔一、二次设备的采购安装已经纳入到招标方其它工程实施,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投标人应自行收集有关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采购、安装和调试等情况。涉及对侧间隔的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220kV线路建设主要内容:直线距离 10.1km,导线为2×JL/LB20A-240/3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导线为OPGW-24B1-120。2.2.3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1座 220kV大寨(丙坝)升压站,本期建设规模主变1×360MVA,送出线路工程新建1回220kV线路至沙盘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扩建间隔。项目总投资; 1773454900.00元。
2.3 合同估算价(元):870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120
2.5 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本工程汇集站、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所涉及的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设备(材料)采购、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作。(3)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含升压站坟墓迁移协调费);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4)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招标人已完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人负责完善变更手续。(5)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设计审查、检测、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6)本工程环保(生态、辐射类)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水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监管。(7)满足工程建设所需的地勘报告和施工图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配合。(8)升压站征地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进站道路建设、线路涉及的土地征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按项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补偿、补偿协议须以招标人名义签订)。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除、穿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9)投标人如对线路路径进行优化(但要保证塔基用地土地预审批复契合度高于80%,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人办理合规性手续,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线路跨越、穿越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手续办理、改造和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0)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1)区域安全稳定控制专题分析论证及所涉及的工作、系统宽频振荡专题分析及所涉及的工作,电能质量仿真计算所涉及的工作,计算机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商用密码评估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含大件运输道路)的新建、临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按项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补偿、补偿协议须以招标人名义签订)。(13)本工程所涉及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远动装置、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等的整定计算,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定值书和整定计算书,并经过贵州电网公司和招标人的确认;(1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要求,负责办理电站并网涉及的资料准备、报审、协调并网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并在正式运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并网测试及仿真验证、涉网全部手续的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5)贵阳集控中心接入、安顺本部运维中心接入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6)升压站安全、文化目视化建设按南网公司标准实施,建设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7)投标人应按照电网要求将相关数据上送中调,并对数据的质量负责,及时完成各类涉网试验并投运相应自动化功能。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两个细则考核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18)涉及对侧的所有调试、协调工作和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19)本工程送出线路涉及交叉跨越电力线路需要改造、协调、手续办理和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20)分界点:1升压站与光伏场区的分界点以35kV集电线路进入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一次下桩头为分界点,分界点靠升压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以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监控系统接口为分界点,分界点(含分界点接线)靠升压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电缆沟以升压站围墙为分界点,分界点靠升压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2与对侧变电站的分界点一次部分:以220kV线路导线和架空地线进入汇集站钢构架挂点为分界点,分界点靠本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总承包范围。通信光缆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总承包范围。二次部分:以对侧指定二次设备接口为分界点,分界点(含分界点安装接线)靠升压站侧的所有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涉及对侧的所有调试、协调工作和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3进站道路分界点:以本工程升压站大门外10米距离处为分界点,分界点(含分界点)靠本侧的所有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分界点第三方的工作,及时提供条件给予便利,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对第三方分界点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验收。(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同时具备送电、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中标,投标人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将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中标,投标人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将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1.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相关规定。/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此项,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施工负责人资格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此项,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设计负责人资格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与设计资质,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两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两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9日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贵州能源集团B栋塔楼 电话:0851-8689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