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庆县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滇红茶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ZCG2024-21-21
项目名称:凤庆县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滇红茶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24.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人员要求 | 投资金额 | 项目实施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凤庆县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委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工程类专业2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会计师1名。 | 本项目总投资1.3亿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4年10月中旬至2024年12月中旬 |
2 | 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滇红茶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 委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工程类专业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会计师1名。 | 本项目总投资0.6亿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根据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
合同履行期限:1.凤庆县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24年10月中旬至2024年12月中旬;2.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滇红茶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根据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人员要求:凤庆县滇红第一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需委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工程类专业2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会计师1名;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滇红茶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需委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工程类专业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会计师1名。(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须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成员方无需再次报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6)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4其他条件:供应商于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凤庆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滇红国际1组团1栋316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审计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政府4楼
联系方式:黄靖瑜/13908835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洪美珍/13628838060/0883-3087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美珍
电 话: 13628838060/0883-308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