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水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地区:云南 怒江州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9-09
项目业主
泸水市审计局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泸水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 3 幢(C 座)8 层 812 号现场获取或者将确认资料传至邮箱779755767@qq.com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LSSZFTZXMSJ-202409066

项目名称:泸水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泸水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1

通过本次项目聘请一家社会审计机构,对泸水市年出栏3万头生猪种养循环农业建设、泸水市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审计主要重点为: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征地拆迁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项目投资绩效情况、其他必要延伸审计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整体审计工作完成为止(项目完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由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的招标活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 01 月 01 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

1.2.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按相关要求在“注册计师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提供加盖审计单位章或赋码的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可提供总公司财务报告及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仅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税、免缴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免缴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6.2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6.3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5 投标人应加强自身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自身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

注:资格条件中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参与价格分计算)。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声明函或建议企业证明材料。

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工程审计咨询业务能力(提供承诺)和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聘请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 3 幢(C 座)8 层 812 号现场获取或者将确认资料传至邮箱779755767@qq.com网上获取

方式:方式一:采用现场确认方式的应携带下列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二:采用线上确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将确认资料传至邮箱779755767@qq.com发送下列材料(*pdf/*jpg/*png)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审计局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市级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陆先生/0886-362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号

联系方式:花云瑞、苏丽宽、张创然/0871-65891518、1828789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云瑞、苏丽宽、张创然

电 话: 0871-65891518、18287895335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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