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项目

地区:西藏 阿里地区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24
项目业主
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08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08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招标人为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陕西路改造,迎宾路改造,德吉路改造,人民路改造,双拥路改造,强拉路改造,扎曲藏布路改造,未命名规划道路(汽车站外土路)改造,普兰广场改造,县政府院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阿里地区普兰县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陕西路改造,迎宾路改造,德吉路改造,人民路改造,双拥路改造,强拉路改造,扎曲藏布路改造,未命名规划道路(汽车站外土路)改造,普兰广场改造,县政府院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工程建设周期 15个月,(15个月包含冬休期,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 同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  2494500.00元(以概算批复投资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 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 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   。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获取时间: 2024-09-24 11:30   --    2024-10-01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10-15 10: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开标时间: 2024-10-15 10:1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  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当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  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  则该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参加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按废标处理(不见面开标除外)。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 5、本项目执 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 系 人: 张玉文

电 话: 18008979911

电子邮件: 26632162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方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 系 人: 格桑

电 话: 18108991969

电子邮件: 650956913@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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