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L2024-03
1.招标条件
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兰、包环线调度通信设备大修等1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205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分别位于包头市、巴彦淖尔市。
建设规模:
(1)包西站交换场信号设备大修,同步大修通信、电力、房建等配套工程。
(2)打拉亥站信号设备大修,同步大修通信、电力、房建等配套工程。
(3)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同步大修通信、电力、房建等配套工程。对既有塌陷房屋进行大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西站交换场、打拉亥站、四分滩站信号设备大修全部工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XHSBJL-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铁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下载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214室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
联系人:李海琴
电话:0471-2241777
电子邮箱:ggsjhb@126.com
10.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