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092
项目名称: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关于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偏离扣分分值F1取值对应摇珠编号的说明:
偏离扣分分值 F1 值的确定: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摇珠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随机抽取产生。偏离扣分分值F1取值与对应摇珠编号如下表:
编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偏离扣分分值(F1) | 0.4 | 0.45 | 0.5 | 0.55 | 0.6 | 0.65 | 0.7 | 0.75 | 0.8 |
注:1招标人正式摇珠前不试机;2摇珠时若因摇珠机器出现故障或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摇到珠,则招标人重新开始摇珠。
2、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 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 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3、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7.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4、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8.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 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8.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 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5、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9.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 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9.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6、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2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7、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2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8、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2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9、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2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10、现就招标文件《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33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2.表后须附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 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即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 2.表后须附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即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
二、答疑内容
1、由于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能否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excel版本,以便统一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答:不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excel版本,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cos文件报价。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顺铁集团3楼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人:蓝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0757-22320025 | 联系方式: 18719067638/18898779583 |
2024年9月25日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