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一”、“附录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3.6.1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3.6.2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26日00:00时至2024年10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5.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5.4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查阅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省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5006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01室 |
邮政编码:810001 | 邮政编码:100101 |
电 话:0971-6185006 | 电 话:0971-6317312 |
传 真: | 传 真: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