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488001001
服务期限:2430天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初步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488001002
服务期限:2430天
2、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7)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如有),编制招标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如有),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调概报告(如有))作等;(8)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节约用地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初步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后的“附录一”、“附录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3.6.1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3.6.2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3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5.4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 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第一信封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省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荔继华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
联系人:荔继华 | |
电 话:0971-6308711 | |
传 真: | 传 真:0971-6308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