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G107东环城公路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区财政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G107。
2.2.建设规模:主要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11千米,供水管网2.7千米,恢复道路及配套设施面积19.8万平方米。其中雨水主管道尺寸为B*H=1600*1200mm、B*H=2200*1400mm、B*H=2600*1400mm、B*H=2800*1400mm,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mm、d600mm,给水管道管径为dn630mm。
2.3.服务期限: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设计周期:勘察工作完成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提供施工图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服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包括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探勘、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其中包括地下管道、管网、文物、高压线缆等),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报告等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后续服务等;
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文件等,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审图合格的施工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一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二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给排水)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6日00:00至2024年10月08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或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珂,受理电话:0319-4565382);河北瀚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黄曼,受理电话:19912086776,邮箱:hb20230613@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4566680
电子邮箱:jtj4562990@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邢台市南和区G107东环城公路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 中标人 | 2000 |
邢台市南和区G107东环城公路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 中标人 | 3000 |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269号
联系人:赵珂
联系电话:0319-45653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瀚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79号
联系人:黄曼
电话:19912086776
12. 其他公示内容9.1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邢台市“双盲”评标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邢台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