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5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通济河镇江段河道整治全长 14.24km。其中丹徒区 10.91km(共线段按各半考虑),丹阳市 3.33km。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拓)浚6.94千米,堤防加固8.02千米(筑堤5.842千米、防洪墙2.178千米),堤身防渗2.605千米;新建、加固护岸21.659千米(墙式0.376千米、坡式21.283千米);新(拆)建、加固及拆除建筑物51座,其中涵闸31座、灌溉站9座、排涝(灌)站11座;新建防汛道路11.665千米、改造路面0.53千米等。
批复总投资金额:27144.31万元。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河道工程包括疏(拓)浚河道长度6.94km;两岸堤防总长29.48km,其中加固堤防10.18km(筑堤8.00km、防洪墙2.18km)、堤身防渗2.605km,利用现状堤防19.30km。建设防汛道路总长18.78km,其中新建15.42km、路面改造0.53km、利用现状道路2.84km。两岸岸坡总长28.95km,其中新建水土保护毯护坡5.60km,新建联锁块护坡21.33km,新建悬臂挡墙护岸1.31km,利用现状护岸0.71km。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沿线穿堤建筑物共计72座,分别为穿堤涵洞(闸)38座(拆建26座、出口改造1座、拆除11座);灌溉站15座(拆建15座);排涝(灌)站19座(拆建17座、出口改造2座)。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拆建口门建筑物2座,分别为宝堰北闸和宝堰南闸,拆建规模均为3孔2×2m箱涵。
丹徒区堤防防渗处理10处,采用多头小直径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处理总长约2.6km;堤防边坡加固9处,处理总长约2.74km,采用PHC-400(95)C-C80预制管桩进行处理,合计约4600根;新建挡墙护岸长496m,其中需地基处理挡墙长71m,采用PHC-400(95)C-C80预制管桩复合地基,管桩总数约111根。丹徒区14座穿堤建筑物采用PHC-400(95)C-C80/PHC-300(80)C-C80预制管桩复合地基进行处理,管桩总数382根;6座排涝站副房采用灌注桩基础,灌注桩总数155根。
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97.844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间服务期36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095天填写)。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计划于2024年10月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资质;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或合同结算价)30万元(以费率签约的以合同结算价计,同时提供含有合同价款的取费基数与费率的价款结算清单)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此相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检测业绩(所附证明材料的要求也相同)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 26日至 2024 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注:1.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组建”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组建(修改重置)”为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本合同最高投标限价为86.6万元(含桩基检测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已经完成的检测成果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或合同中的服务期限已届满任一均可>,以费率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含有合同价款的取费基数与费率的价款结算清单。符合得分条件的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业绩,分数可兼得。下同。 | 4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1.5分。 | 3 |
人员配置 | 1.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不能在其他专业兼得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名得1分,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每名得0.5分,最高得5分。 3. 承诺检测人员满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检测要求,有承诺(格式自拟),得2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 | 17 |
仪器设备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8分。无表述不得分。(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同时提供发票和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扫描件) | 8 |
2.2.4(2)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检测计划及大纲 |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 2.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 3.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10分; 4.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10分; 5.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6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6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1 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20分; 2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3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0 |
合计 | 100 |
注:1.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组建”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组建(修改重置)”为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 址:丹徒区金谷东路3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11-898836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