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ZJZS2024-0145
项目名称:2024年南郑区圣水镇山口村至山羊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圣水镇山口村至山羊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2024年南郑区圣水镇山口村至山羊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圣水镇山口村至山羊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圣水镇山口村至山羊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