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廊建设(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BBDC-G1002
项目名称:长廊建设(二次)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廊建设(二次)(项目编号:2024-JLBBDC-G1002)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主体建筑为长廊,长廊设计长度40米,高3.9米,主体为红色钢架结构,顶部计划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技术,实现长廊夜晚灯光用电自给自足。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依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体建筑为长廊,长廊设计长度40米,高3.9米,主体为红色钢架结构,顶部计划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技术,实现长廊夜晚灯光用电自给自足。
2.5本项目最高拦标限价为49万元
2.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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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1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4.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15.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czb-027@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鹤,电话:18842096727。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提供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承诺。
线下发售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0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线下发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某部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吕思奇
电 话:18815315663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 系 人:王鹤、张景、丁艺、高广生、胡晓双、王秋明、代春雨、申航
电 话:18842096727
电子邮件:yczb-027@yichengzhaobiao.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张景、丁艺、高广生、翟诗佳、王秋明、代春雨、盖猛
电 话: 1884209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