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审批【2022】8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各乡镇。
2.3 建设规模:田块整治107.65亩,整修山塘3座,提水闸6处,水井2口,新建及维修渠道22条39295.3米,新建及维修机耕道6条2910米,引水管道750米,河堤护砌71米。监理服务费65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个标段,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 现场协调等工作。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工程预计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 36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 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 文件执行,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查询并自行承诺;省外企业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且无在监工程。
3.6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7 现场监理员须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员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8 其他: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 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1、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交易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发包文件与书面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包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发包人对发包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承包人自行下载。
5 、投标保证金: 贰仟元整
递交方式:以保证金承诺函形式提交,承诺函须按本文中“保证金承诺格式”提交,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如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时,招标人即可追偿投标人的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远县园艺路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3、承包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宁远县水利局,电话:0746-7322482。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宁远县九嶷中路77号
联系人:李灿
电话:1507461200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永州大市场
联系人: 艾伶俐
电话: 19918242333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