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智慧化物流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0G24092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智慧化物流提升改造项目由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409-231071-04-02-95473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智慧化物流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智慧化物流提升改造项目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输装卸设备、物流配套设备、机房设备、安防监控、应急装备、智能展厅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2.3交货地点:牡丹江市;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具体内容已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730.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2.1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2.2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人: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3-6172105
招标人: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孵化中心10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3-61722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松北区科技创新城4号楼608室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15004530689
邮 箱:pengxu66688@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