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山东 泰安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27
项目业主
东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

东平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402000189

交易编号:DP-ZC-20240927-01-01

目名称:东平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790581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共涉及第二水厂(州城水厂)、第三水厂(湖西水厂)、城区水厂(城区水厂管网延伸)等3座水厂,接山镇、斑鸠店镇、银山镇、商老庄乡、梯门镇、东平街道、老湖镇、彭集街道、州城街道、大羊镇等10个乡镇街道。本次工程共新打抗旱供水井4眼,维修改造现状供水井6眼,增设二供加压设备6套,铺设供水管网12千米。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29日至2024年1010日。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水利局

地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011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538-289911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8-8669234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140614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5140615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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