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增补2024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华区增补2024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裕数政投资审字【2024】31号、裕数政投资审字【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主要涉及7个小区:电影公司宿舍、省粮食局宿舍、科委宿舍、水利工程局宿舍、众诚宿舍(槐中路113号)、银通48号楼、信用社宿舍(铁三局西院);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裕华路街道、裕东街道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建筑主体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建筑面积8.36万m2共21栋,涉及居民771户。一标段:裕华区增补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路面工程、围墙工程、修建自行车棚、绿化工程、新增停车位线、设立信息发布牌及宣传板、门卫房等公共用房改造、消防工程、建筑其他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充电桩配套设施等;二标段:裕华区增补2024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更换门窗、维修散水及坡道、楼体粉刷工程、楼道公共设施、主楼落水管、防水工程、小房工程、灭火器、建筑其他工程、照明工程、主楼配电、小房配电等相关设施;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包含工程造价)及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工程造价)质量和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5)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21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09:30,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马彦民 0311-86578210,石家庄百俊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桂静 0311-66031983(15532187687)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百俊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6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彦民 | 联系人: | 王桂静、潘磊 |
电话: | 0311-86578210 | 电话: | 0311-6603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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