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地区:黑龙江 绥化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9-29
项目业主
兰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兰西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AXMGL-LX-24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西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兰西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16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兰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兰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西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2.2建设地点:兰西县北安乡北安村、双安村、隆安村、城安村、长安村和平安村。

2.3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万亩。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书进行造价审核及与本工程结算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质量标准: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政策法规规定标准。

2.7招标控制价:72.15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406-202408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9300000分至20241012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023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102309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兰西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7044456669

招标人:兰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466466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846081727

电子邮箱:suiango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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