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项目一期5.3M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地区:浙江 宁波市
类型
EPC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29
项目业主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项目一期5.3M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项目一期5.3M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利用宁海县工厂化海水养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安装容量约5.3M。

2.3工期要求:80日历日内完成全容量并网(不包含防水施工时间,开工日期以 EPC 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2.4 质量要求:

2.4.1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4.2 施工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合格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要求。

2.5 招标控制价:16480267元(含税)

2.6 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工程勘查、施工设计;设备及材料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建筑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绿化迁移、电缆沟新建、路面修复、屋面更换维修防水及满足用户需求的各项改造、监控、政策处理并承担费用、高压并网;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设备维护手册编制、运维培训、运维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7 安全要求:合格。

2.8 建设地点:宁波市。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1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2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1、2两者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资质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二个,本项目要求指定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格),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由牵头人报名,无需填写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名称。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气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此项)。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

3.5 拟派安全员:投标人至少投入 1 名安全员,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6 其他

3.6.1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6.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投标人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30日9:00至2024109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home)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1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214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home)”。

6.2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5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24、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181号宁波国际金融中心A座18楼

联 系 人:李洁

电    话:18969893352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孙新波、陈琛、江科技

电   话:0574-87676328

邮    箱:nbth2006@163.com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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