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养护工程项目和阿里地区农村公路精细化提升未实施项目勘察设计

地区:西藏 阿里地区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9-29
项目业主
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
招标代理
阿里地区养护工程项目和阿里地区农村公路精细化提升未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养护工程项目和阿里地区农村公路精细化提升未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四级公路,阿里地区养护工程项目(57个)和阿里地区农村公路精细化提升未实施项目(39个)的勘察设计,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图概算文件编制,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编制、施工过程服务、交竣工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内配合服务、为其他相关手续办理提供基础资料等。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按年度落实五年之内全部到账;

  2.4 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

  2.5 勘察设计周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后续服务:项目开始实施至五年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施行西藏地区公路建设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的规定,本次施工图采用的公路技术标准等级以招标人实际规划为准。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有)见附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的设计、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报名截至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业绩信息以批复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00时00至2024 年10月10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5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 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 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34号

  联 系 人:旦增 

   电 话: 0897-280027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2栋1单元13楼

  联 系 人: 温女士

  电 话: 15348917891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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