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切格、江格斯灌区调节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裕民县切格、江格斯灌区调节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裕民县切格、江格斯灌区调节池建设项目属平原蓄水工程,围坝型式为挖填结合的复合土工膜斜墙砂砾石坝结构,总容积 900万立方米。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本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IV等,引水建筑物、调节池、输水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阀井等次要建筑物为5级,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估算总投资8.1亿元,估算工程部分一至四部分投资总额6.885亿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709001001 | 塔城地区裕民县切格、江格斯灌区调节池工程勘察设计 | 122 | 3200 | 包括塔城地区裕民县切格、江格斯灌区调节池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相关成果,以及可研、初设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水资源配置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规划环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植被恢复方案)、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综合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专题报告):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新建、扩建水库枢纽工程或调节池设计)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3)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裕民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址: | 裕民县塔斯特东路12-3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赵辉 | 联系人: | 徐晓芹、吴旺焱 |
电话: | 13899393550 | 电话: | 0991-4533718 |
传真: | | 传真: | 0991-459616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