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勘测
一、招标条件
金普新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勘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发改备【2024】3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德泰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魏家街道刘家村刘家石矿。
2.工程规模:建设一座库容量为210万立填埋场,用于填埋大连中心城区及金普新区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占地面积约13万平,设计使用年限25年。工程按照填埋的进度分阶段进行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场地平整约9万平,库区平面防渗面积约3.4万平,渗沥液收集系统调节池约3000立,封场绿化约10万平,边坡防护1150延米。停用位于下游一处饮用水井,将依靠此井用水的44户居民管线接入市政管网,建设DN50不锈钢给水管线约5240米,DN20不锈钢给水管线约1740米,户外给水加压设备一套(含围护结构),水表井27座,阀门井6座,排气阀井3座,减压阀井1座。
3.合同估算价:181.9612万元。
4.招标范围:金普新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勘测,出具勘察、测量及物探等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
5.勘测周期: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单位经“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及“信用大连”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公示。除上述4个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2、具有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1和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获取文件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经“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及“信用大连”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公示。除上述4个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4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5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验证通过(验证通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表中保持一致);6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五、投标
1.投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2.投标保证金金额:1.4万元;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投标文件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17:0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时。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德泰水务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59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411-88019207;
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层;
联系人:王宇、许猛、吕顺朋;
联系电话:0411-87635377、84350132;
邮箱:904654124@qq.com。
异议联系人:唐工;
异议联系方式:0411-8801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