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丘县城区供水户户通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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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635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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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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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5220505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沈丘县槐店镇文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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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城区供水户户通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城区供水户户通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丘县城区供水户户通综合管网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635001
2.3 建设地点:沈丘县主城区
2.4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包括供水干管改造20800米,漏损管道改造5700米,阀门改造803处、自备井改造425800米;
2.5 项目总投资:30680万元
2.6 资金来源:政府债券和财政配套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图纸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2.9 计划工期:24个月(包含设计周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投标体施工单位提供);
3.3 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可重复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1月以来在投标企业任意缴纳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6(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地点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为准,如有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丘县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沈丘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0394-5288181
代理机构: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371-67222266
邮箱:zzgj123@126.com
监督部门: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4-5220505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