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2024-2030)服务

地区:云南 昭通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0-09
项目业主
昭通市昭阳区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昭通市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 (2024-2030)服务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 (2024-2030)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测绘部分:昭阳区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给、排水普查(包含给水管网漏水点探测、排水管网探测和检测等)和昭阳区中心城区燃气管网、部分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普查,形成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综合管线一张图,同时依据普查报告编制《昭阳区(含乡镇)管网漏损治理建议书》,为清淤修复治理提供支撑依据; 规划部分:依据相应有效的编制纲要形成昭阳区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给水、排水专项规划文本和昭阳区中心城区燃气、供热专项规划文本,获批后汇编《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2024-2030)》(含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昭阳区燃气、供热规划实施方案(2024-2028)》,作为上位规划依据及项目包装实施指导方案,同时编制《昭通市昭阳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系统化实施方案》和结合地下管网普查结果编制《昭阳区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昭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0-09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城乡水务有限公司经办人:锁思贤
办公电话:18687096176
招标代理机构:通世经唯建筑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孝飞
办公电话:13908709408移动电话:139087094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00202400581001001
标段名称:昭通市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 (2024-2030)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07 09:30
开标地点:昭阳第二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9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测绘部分:昭阳区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给、排水普查(包含给水管网漏水点探测、排水管网探测和检测等)和昭阳区中心城区燃气管网、部分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普查,形成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综合管线一张图,同时依据普查报告编制《昭阳区(含乡镇)管网漏损治理建议书》,为清淤修复治理提供支撑依据。规划部分:依据相应有效的编制纲要形成昭阳区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给水、排水专项规划文本和昭阳区中心城区燃气、供热专项规划文本,获批后汇编《昭阳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规划(2024-2030)》(含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昭阳区燃气、供热规划实施方案(2024-2028)》,作为上位规划依据及项目包装实施指导方案,同时编制《昭通市昭阳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系统化实施方案》和结合地下管网普查结果编制《昭阳区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7.1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测绘单位。3.7.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3.7.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7.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报告编制的技术服务能力。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测绘部分:具有测绘类中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规划部分: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
业绩要求:/
其他:3.6.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有通知所列相关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核实,若一经核实确有通知所列相关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3.6.2信用档案: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第 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投标人所附相关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若因所附原件扫描件不可辨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6.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3.6.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6.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6.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6.4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5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10-09 16:01:55
2招标公告.pdf2024-10-09 16:03: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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