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隧定检项目项目【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浙江 金华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10
项目业主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隧定检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J2024-CG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隧定检项目

1

4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附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特定条件

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31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1031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i4Jw4HkklA8UnFD2QMXQnw==&utm=web-micro-app-back-front.7cd522fb.0.0.ead10d506f3a11ef8362c50ad40fa5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浙江省永康市金城路1239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9-89296175

2、代理单位: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1

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571-81110578

标书咨询:陈工联系电话:0571-8111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传真:0579-87171293

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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